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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交流,共同提高——记安策、海州所业务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4-04-28    来源:安策律师所  浏览次数:718

      2014年4月25日下午,我所特邀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李鸣杰律师来我所举办了一场“关于醉驾案件辩护”的业务研讨会。安策与海州素为友好的兄弟所,两所友谊深厚长远,在所务文化建设、律师执业发展以及业务学习探讨上皆有交流与探讨。

      此次研讨会中,李鸣杰律师首先为大家介绍了海州所承办的三起醉驾案件的进展情况,其中包括曾引起杭州媒体广泛报道的林浩醉驾案,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目前启动再审程序。紧接着李律师就其办理醉驾案件的经验向大家谈了五点体会:第一点便是不轻视小案,尤其是青年律师,只要用心,小案也可办出水平、作出文章;第二点,李律师指出醉驾案件办理的关键在于鉴定意见,虽然刑诉法早已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但实践中司法从业人员的思维却远尚未完全转变过来,他鼓励年轻律师要敢于质疑,也要学会质疑;第三点,根据醉驾案件本身的特点并结合办案经验,李律师提出了醉驾案件“行政优先”原则的观点,即在具备条件时应先主动提起行政诉讼,并重点阐述坚持该种原则的优势与理由;第四点是重视检材的鉴真,李律师指出这一点也是他打赢多起醉驾案件的关键,检材是鉴定的前提,也是鉴定意见的基础和依据,若检材本身的真实性、同一性经不起推敲,则鉴定意见的证明力亦为无水之源、无本之木;最后,李律师提出要重视计量认证的问题,检验机构向社会公开出具检验须经计量认证,就具体的检测报告来说,主要的检验器具同样需要通过计量认证。

      随后,与会人员纷纷就关于醉驾辩护的有关问题和思路,以及各自在执业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交流、探讨,徐律师和李律师亦就大家的提问予以全面细致的解答。对于此次业务研讨会,大家的感受都是“大开眼界”、“获益匪浅”。

      此次研讨会的开展,不仅丰富了与会人员的视野、拓宽了办案思路、提升了大家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同时也加深了安策、海州两所律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会后,两所律师不约而同地提议和期待下次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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