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策事务所! | 手机版 | 二维码 | 购物车(0)

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

成功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律师法律援助,感化失足花季少女

律师法律援助,感化失足花季少女

发布日期:2014-03-04    来源:安策律师所  浏览次数:1328

      2013年7月22日,年仅19岁的被告人杨某在嘉兴妇保院产下一男婴,但因不堪来自现实生活的重压,于当月27日凌晨,在本市南湖区环城北路秀洲桥南堍栈道,将一装有饮料和水的饮料瓶捆绑于男婴后背,随后将男婴抛于嘉兴市环城河内,致其死亡。同年8月9日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逮捕。随后,浙江安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海明律师接到了嘉兴市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亲自代理了此案。


      徐海明律师了解案情后感到十分的惋惜,这样一个花季少女本因快乐地享受人生,但杨某迫于现实的压力一度对生活失望,最终把自己关进了冰冷的牢房。接到指派的几天后,徐海明律师就去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杨某,希望通过沟通,可以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她。但徐海明律师与杨某的第一次会见并不顺利,此时被关押于狱中的杨某越感无助与绝望,根本不愿与人交流,但这并没有改变徐海明律师真心帮助杨某的决心。一段时间后,徐海明再次赶往看守所会见杨某。这次的会见要顺利的多,通过徐海明律师不断的感化与鼓励,杨某渐渐感受到了徐海明律师对她真挚的帮助,也体会到了世间的温情,慢慢敞开了心扉,开始诉说案情,诉说自己的经历。其后徐海明律师又会见了杨某多次,为最后的开庭做足了准备,而此时的杨某也已在徐海明律师的帮助下重拾了对生活的希望。


     本案于2014年2月24日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徐海明律师在全面掌握被告人实施犯罪的主客观等方面情况后,分别从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时刚满18周岁社会求助自济能力与认知判断能力较底及存在认罪悔罪情节等三个方面提出辩护意见,请求法庭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杨某有期徒刑4年。 这样的结果,徐海明律师感到欣慰,而对于杨某,有的不光是欣慰,更是一种感恩!庭审结束后,当杨某经过徐海明律师身边时停下了脚步,深深的向徐海明律师鞠一个躬,口里说着“谢谢徐叔叔”! 杨某虽然最终还是要服刑4年,但是她依旧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一位如此亲切、负责的律师,徐海明律师不仅没有因为这是一件法律援助案件而有丝毫的怠慢,更重要的是在帮杨某辩护的同时,重拾了她对生命的渴望及对生活的希望,让她有勇气继续19岁的花样年华!

分享到:

工作日:8:30-18:30

客服QQ

客服电话0573-820882380573-82088239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我们